(四)扶贫解困
目前,全省贫困残疾人相对贫困人口的比例仍较大,贫困程度较重,一般地区在50%以上,较富裕地区在90%以上。解决残疾人的贫困问题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
1、要切实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扶贫计划和社会保障体系,优先安排,统一领导,同步实施。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由同级残联负责规划、实施。并继续给予同级残联划拨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使残疾人扶贫工作继续健康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各级财政应给予经费补贴。
2、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运用政策、经济等杠杆手段,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龙头产业项目或区域经济开发的辐射、带动范围,尽快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3、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帮助残疾人早日摆脱贫困。
4、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贫困残疾人,要通过救济、补助、供养等,解决其温饱问题。要通过拓展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不失时机地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稳定地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五)组织建设
1、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残联组织建设,使其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功能,持续、稳定、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2、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同级残联的领导,在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上坚持“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在机构改革中,要确保县级残联计划单列,完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乡(镇)残联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乡(镇)残联稳定地开展工作。
3、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开展“建家做友”活动。充分发挥评议会的监督、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工作;团结、激励残疾人奋发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对残联干部进行培养和教育,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具备一专多能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央对残联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要求,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重视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市(地)残联理事会中要有残疾人,县(市、区)残联要有残疾人干部。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5、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关心残联干部,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促进其他部门与残联之间的干部交流,保持活力;表彰先进残疾人工作者。
6、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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