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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通知

  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由“八五”末期的68%上升到80%。普通大中专残疾考生招生录取率一直为100%;对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实行了救助。
  就业 县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91493名残疾人受到了专业技能培训,安排38390名残疾人就业,就业率达到80.5%,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81.5万元。
  盲人按摩工作不断加强。在规范行业管理、完善指导服务网络以及职称评定、专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
  扶贫 利用1.21亿元康复扶贫贷款,在115个县(市、区)扶持8万户残疾人家庭脱贫;通过各种方式,累计扶持42万余名残疾人;救助特困残疾人5137户;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
  组织建设 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待遇得到落实,并在同级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享有相应的计划管理权。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进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全省2039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做到了“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小组17455个。大型企业已基本成立了残联,全省残疾人组织已形成网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形成制度。表彰了四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了一个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各专门协会发挥了代表作用,广开渠道联系残疾人,为推动各类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已初见成效。省人民政府从1998年至2000年,从基建计划中每年拨出200万元,共投入资金600万元;中国残联累计补助198万元,共计798万元,补贴了2个市(地)、51个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个市(地)、12个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基金工作 建立了扶贫解困、残疾人教育奖学金两项基金。全省各级残联已筹集残疾人扶贫解困专项基金1813.34万元;筹集残疾人教育奖学金61万元。为残疾人捐赠轮椅车折款76.24万元;为特困残疾人发放救助金129万元;奖励残疾人大学生108名;使广大残疾人感受到了党、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文化生活 残疾人文化生活日趋活跃。参加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和全国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取得了良好成绩;参加了第四届、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多项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赛事,运动成绩和运动员素质在以往基础上均得到了很大提高;成功举办了全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推动了全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深入开展。
  法制建设 残疾人法规建设明显加强。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保障金的收取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优惠残疾人的法规和规定,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社会环境 积极利用各类公共传播媒介反映残疾人生活,全面深入报道残疾人事业成就和发展状况;参加两届“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播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在省电视台开播了手语节目,在省电台开辟了残疾人专栏节目,开设了“山西省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为广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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