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积极培育和优化商品市场。 逐步形成以大型综合性批发市场或产地批发市场为龙头,以特色专业市场为基础,以大型超市为补充,以连锁、配送、网上交易等营销方式为手段,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与沿海地区和发达省市相对接,富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商品市场新格局。全省商品市场建设要从数量扩张转到规范提高上来,并突出做大做强。到2005年,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商品市场力争达到60个,超过50亿元的力争达到12个。
9、重点建设好一批特色市场群。 如在南昌市应重点发展综合性批发市场群;在景德镇市应重点发展陶瓷市场群。在南昌、九江、赣州等大中城市还应积极引进上海、广东及境外大型超市。
10、着力培育一批龙头批发市场。要通过改造提高和规划发展,培育一批有专业特色、有产业依托、有一定规模、有较大发展潜力、面向全省、辐射周边省市的龙头批发市场,使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并力争进入全国同类商品市场前列。
11、努力提高商品市场运行效率。商品市场要加强配套服务,推进计算机管理,加快市场信息化建设,更好地为经营者服务。通过举办全国性、行业性的各种博览会、展销会和交易会等,提高市场知名度,增强辐射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商品市场到省外、境外建立连锁式的分市场或边贸市场。
12、进一步规范商品市场经营秩序。坚决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等各种侵犯交易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商品市场环境。要重点整治集市贸易式的市场,防止这类市场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集散地、逃税漏税的“特区”、藏污纳垢的庇护所。规范商品市场收费行为,对省重点商品市场和其他有条件的商品市场推行税费“一个窗口收费”。
(四)培育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
13、要尽快制定有利于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开通生猪、蔬菜、水产等大宗鲜活农产品运销的“绿色通道”,对运销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优先放行,保证货畅其流。对农产品经纪人在工商税和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省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全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加快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和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的建设。
14、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各级政府应积极扶持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的发展,引导他们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基础上进行联合与合作,组成多种形式、多种经济成份的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使他们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转向集中的大规模经营,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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