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几项规定
(宁政发[2001]103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分析了进入新世纪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调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进一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行动纲领。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精神,建设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政府机关,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控制和精各类会议、文件
“文山会海”是影响机关工作效率的难题之一,必须下决心解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对会议严格把关。自觉精简。要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小会;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准备不充分、没有明确主题、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不开;凡属一般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表彰先进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现代化通信和传播工具,不再集中开会;能够归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上级会后已发文件或重要内容已在报刊公布的,不再层层开会传达。同时,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压缩会议经费,提高会议质量,做到“三个减少一半”:即从现在起到年底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比去年减少一半、会期减少一半、会议经费减少一半。
要进一步压缩公文数量,严格控制以自治区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文件;自治区各部门除与市、县、区政府商洽工作、征求意见或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未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不得向市、县、区政府行文;严格控制简报、情况反映、内部刊物等材料的编发。要严格文件报送、审批程序,认真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各类文件、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办理公文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版主义,树立务实高效的行政新风。近期,各地、各部门要对现有文件、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该精简的要坚决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