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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试行办法》的通知

  (二)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进项税额的分析
  当期《明细表》第11行“(六)期初未抵扣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项目的“税额”数,应当等于上期《明细表》第16行“(九)期末未抵扣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项目的“税额”数,不等于的属于异常。
  当期《明细表》第12行“(七)本期全部认证通过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应当等于当期金税工程认证系统所采集的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数,不等于的属于异常。
  《明细表》第(六)至(九)项的逻辑关系应符合下列公式,不符合的属于异常。
  第13行“(八)当期申报抵扣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第11行“(六)期初未抵扣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项目的“税额”数+第12行“(七)本期全部认证通过防伪税控发票”项目的“税额”数-第16行“(九)期末未抵扣防伪税控专用发票”项目的“税额”数。
  (三)进项税额构成分析
  商贸企业没有自营进口或委托进口业务而以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属于异常。
  商贸企业没有收购农产品业务而以农产品收购凭证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属于异常。
  (四)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1、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2、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的,属于异常。
  商贸企业没有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的,只分析其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有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的,可以不分析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
  (五)税负率差异幅度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某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平均税负率)/本地区平均税负率×100% 企业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负30%的,属于异常。
  本地区平均税负率待市局另行通知。
  (六)增值税缴纳情况分析?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没有及时缴纳增值税税款或没有足额缴纳增值税税款的,属于异常。
  二、纳税评估岗位工作职责
  (一)各征收分局的征收窗口负责接收纳入纳税评估范围的商贸企业报送的纳税评估资料。
  (二)各征收分局的税政科负责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纳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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