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
解郁宁神合剂价格的批复
(沈价发[2002]26号 2002年1月28日)
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
依据《关于转发〈辽宁省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价发[2001]177号),经对你医院研制的“解郁宁神合剂”成本审核,同意该合剂零售价格按每瓶22.00元执行。当成本变化幅度上下超过5%(含5%)时,要及时申报成本资料,重新审定价格。对于擅自超过审定价格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和成本变化超过规定幅度不及时调整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据《
价格法》等有关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