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健全药品打假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报告、追踪、记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对案件查处有功人员进行嘉奖、对举报属实者予以奖励的制度。并积极探索如何建立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治标与治本、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完善的药品市场监管机制。
三、加快药品管理体制改革,严格实行政企分开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01]67号)精神,加快医药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抓紧做好药品管理政企分开、药品监督执法与药品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分开的工作,加快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医药行业协会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四、改进新药研究管理办法,保证和提高药品质量
积极鼓励新药研究和开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新药申报条件、技术要求和申报新药资格等方面给予企业以指导和帮助规范。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科研单位增加新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对有知识产权且安全的新药,在争取优先审批、缩短审批周期上给予指导。要严厉打击新药研究领域的造假行为,确保新药研究质量。
五、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清理整顿药品生产企业
全面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到2004年6月30日前,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通过GMP认证。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导向,清理整顿小药厂,淘汰落后产品,加大对各医院制剂室的清理整顿力度。
六、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实施《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药品流通企业准入条件,通过制订药品经营企业设置管理办法,结合稽查、年检等工作,梳理药品经营企业,取缔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的监管,医疗单位,尤其是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采购药品,要严格采购验证制度和采购登记制度;依法取缔药品集贸市场,严禁开办或变相开办药品集贸市场,依法取缔擅自开办和变相开办的药品集贸市场或以任何名义搞非法招商从事药品销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