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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会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昆政通[20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会展业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也是我市“十五”期间重点培育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为了强化对我市会展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大型会展活动的近期工作目标和长远战略规划,建立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促进我市会展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人民政府会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会展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章振国(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刘绍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雷晓明(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马克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顾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晓坤(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沙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翼雄(市计委主任)
  刘 瞳(市经委主任)
  张思样(市公安局局长)
  艾海林(市监察局局长)
  周 忻(市文化局局长)
  尹日葵(市卫生局局长)
  许建国(市财政局局长)
  陈松群(市建设局局长)
  胡 琨(市外经贸局局长)
  储强明(市审计局局长)
  刘 学(市规划局局长)
  杨清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安亚民(市房管局局长)
  张 萱(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陈国富(市体育局局长)
  王光华(市旅游局局长)
  海文达(市民委主任)
  刘维伟(市乡镇企业局局长)
  徐小川(市外侨办主任)
  李晓明(市经协办主任)
  谢自国(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汤润忠(市商贸局局长)
  王 兵(市地税局局长)
  朵志红(市国税局局长)
  王爱中(市工商局局长)
  曹长志(市药监局局长)
  会展领导小组下设昆明市人民政府大型会展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会展办”),作为会展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主 任:马克斌(兼)
  副主任:
  顾体明(兼)
  陈晓坤(兼)
  杨清旺(兼)
  谢自国(兼)
  周 忻(兼)
  二、任务和职责
  会展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我市各类大型会展活动进行统筹规划、统一指挥、宏观调控;审定我市会展业的发展规划和涉及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法规;对以昆明市人民政府名义主办、承办的各类全国性、国际性、区域性会展活动进行决策;就会展工作的有关问题与上级相关部门、行业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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