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治区党校学杂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藏价费[2003]9号 2003年2月18日)
自治区党校:
你校《关于提高学杂费标准的请示》(藏党校[2003]3号)文悉。近几年,你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学校后勤服务设备不断更新、加之所需费用逐年上涨等情况,经审核,同意适当调整学杂费标准,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学费:计划内班学杂费调整为每人每月220元(含教材费、教学资料费、讲课费、电话费、水电费等);计划外班学杂费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含上述费用)。
(二)住宿费:平房:双人间每人每天20元,主要设备有卫生间、电视、电话;双人间每人每天30元,主要设备有卫生间、淋浴设备、电视、电话。新建学员宿舍楼:标准间每床每天50元,主要设备有卫生间、淋浴设备、取暖设备、电视、电话、一次性洗刷用具;单人间每床每天80元,主要设备有卫生间、淋浴设备、取暖设备、电视、电话、一次性洗刷用具;套间每间每天150元,主要有卫生间、淋浴设备、取暖设备、两部电视、两部电话、一次性洗刷用具。
(三)计算机培训费(授课时间不少于90课时):每期每生培训费为120元,(含上网费),国家公务员计算机技能认证考试培训其培训费为每期每生80元;考试费100元(含计算机资格证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