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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205国道蒙阴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厅关于
205国道蒙阴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通知
(鲁价费发[2002]61号 二00二年二月十日)


临沂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委: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东营市新海路等路段设置公路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01]266号),现将205国道蒙阴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一)1吨以下(含1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10元;
  (二)1吨以上至5吨(含5吨)的机动车辆(汽车挂车不另收费(下同)),每车次收费15元;
  (三)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0元;
  (四)10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25元;
  (五)20吨以上的机动车辆,每车次收费30元。
  二、收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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