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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暨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方案的通知

  1.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执法队伍,旅游专职执法队伍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检查执法体系。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落实综合执法大队的人员,按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经常性的综合执法检查。加强旅游专职执法检查队伍的建设,拟成立旅游执法大队并保障旅游执法队伍的经费,提高旅游执法力度。
  2.完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在处理旅游投诉中,完善企业内部投诉受理机制;建立市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区间的联动机制。完善游客反馈机制,印制和发放游客意见调查表,定期发布旅游质量通报。
  3.建立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公示制度。要建立市场整顿与规范部门责任公示制度,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被处罚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予以公示。
  4.建立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为加大城市管理和旅游市场整顿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成立旅游市场整顿宣传领导小组,宣传部、广电局、旅游局及主要新闻媒体单位为成员。在媒体上开辟宣传公告、信息动态、曝光等栏目,及时公布整顿市场的有关规定,曝光违规行为,加大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的力度。
  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景区点、购物点、餐馆等旅游接待环节进行监督;在每个旅游团中选出游客代表作为临时质量监督员,通过文字、电话、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反映旅游秩序和旅游质量情况。
  5.建立整改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旅游局整改工作与创优复核相结合,贯穿全年工作始终,以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为复核点的要求,建立旅游市场整顿整改工作机制。市整顿领导小组对上级批示、市场检查、受理投诉、新闻媒体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反馈,考核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旅游企业对旅游市场整顿工作的落实情况和绩效,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出现重大旅游安全事故、重大旅游质量案件,旅游投诉较多以及受到国家或省上批评,直接影响到我市创优复核工作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其整改期间无明显成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依法处罚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分四个阶段(即四个季度)、四个重点时段(即三个“黄金周”和暑假旅游旺季)。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旅游市场整顿工作进行整体安排,工作内容和进度要与以下重点时段相吻合。
  第一阶段(一季度):配合治理整顿的组织发动,建立综合和专职旅游检查监督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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