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整顿与规范主题工作年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主题行动,逐步解决制约我市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做到“五无”(即旅游购物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三提高”(即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水平),为把我市建成有特色、高品位、国际化、大客流、高创汇的中国旅游名城创造基础条件。
三、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旅游局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指导委员会,成立由一名市政府领导负责,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组成的市整顿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工作。同时成立由旅游、公安、工商、交通、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对旅游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综合治理旅游基础环境
1.整治无证照的非法经营活动,清理整顿游客集散地和重点地段秩序
大力查处无证照经营旅行社业务、导游业务及旅游营运业务等非法经营行为,取缔“黑社”、“野导”、“黑车”。对火车站、汽车站附近地段开展专项整治,对争抢地盘,抢拉客人,敲诈宰客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尾随兜售、乞讨等现象进行清理整顿,改善旅游市场基础环境。
2.大力整顿“一日游”市场
制定并实施《关于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管理的规定》,推行“四统一”。重点整顿“一日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黑车”、“野导”及景点、购物点、餐馆私授回扣,争抢客源;二是一日游车主低价招徕,上车加价,强迫参观购物;三是擅自变更行程,在非定点单位参观、购物、就餐以及降低服务标准;四是导游讲解中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等行为。力求实现“一日游”市场无重大投诉。
3.严厉查处私拿回扣行为,建立合法、公开、透明的企业佣金管理制度和导游报酬机制
制定和实施旅游企业佣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旅游消费场所与旅行社实行公开、合法的佣金收授制度并纳入税务、财务管理;各旅行社均须与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和返回佣金比例;实行合法、公平的导游报酬机制,杜绝私拿私授回扣的行为。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旅行社导游人员、旅游消费场所等要公开承诺不收授回扣,接受游客及社会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