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拖欠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情况的通知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川委办[2001]29号)和省财政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外办、省计委《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川财预[2002]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有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地方予以通报。请有关市和县(市、区)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采取措施尽快补发应由财政负担的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有拖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县(市、区)名单如下(截止到2002年1月底):
单位:万元
金堂县 2171 开江县 500 沿滩区 206 万源市 700
江阳区 321 大竹县 800 合江县 524 渠 县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