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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的通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的通告
(2002年3月1日)
为加强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决定开展2002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现将本年度年检内容通告如下:
一、
年检期限:2002年3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
二、
年检对象:本市2002年3月1日之前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
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分(县)局办理年检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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