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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十一)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中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省残联内设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会务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管办;负责统计信电、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财务、审计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承担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二)维权处(四川省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组织联络处。
  负责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指导下级残联的工作,协助管理市、州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疾人康复培养、表彰残疾人。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组织协调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开发和管理国际合作项目;组织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指导下级残联的外事工作。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康复处。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五)人康就业处。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人康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人康,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负责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组织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经济实体,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负责审核颁发残联系统残疾人福利企业证书和盲人按摩院所征服;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六)宣传文体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的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指导残疾人文化、体育机构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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