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娱乐场所的管理。
省广电局
一、指导各电台、电视台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协调省人民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宣传报道禁毒工作。
二、支持、鼓励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者创作反映禁毒题材的电影、电视和广播节目。
省工商局
一、组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对工商企业、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流通领域及娱乐场所中发生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查实参与贩毒、非法贩卖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经营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二、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省林业厅
一、协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国有林区毒品原植物的禁种和铲除工作,协助地方有关部门打击林区毒品犯罪活动。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林区禁毒宣传工作。
省药监局
一、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定期向省禁毒委员会报告全省药物滥用监测情况。
五、负责组织麻醉药品专家委员会对全省戒毒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戒毒医疗机构,开展药物滥用社区防治和预防教育工作。
省人事厅
一、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总体安排和禁毒工作需要,做好各级公安禁毒专业队伍人员调配和录用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禁毒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个人的表彰工作。
太原海关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海关监管区内开展禁毒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物进出口的监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省外办
一、根据我国外交工作总体方针和国别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对禁毒领域的涉外事项进行政策把关,协助处理有关涉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