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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光明花园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光明花园综合楼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2]40号 2002年3月5日)


辽宁光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光明花园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东北电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你单位对沈阳光明花园综合楼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规定,经研究,现将沈阳光明花园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按照双方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按照双方合同规定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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