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的通知
(办字[2002]1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三峡工程建设和库区移民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移民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重新明确对口支援关系。1996年,我省与重庆市丰都县签订了《“112”工程对口支援商谈纪要》以来,双方对口部门都有一些变化。为便于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对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与丰都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对口支援关系重新作了调整(详见附表)。企业的对口支援由企业自主择定,不再统一确定对口支援关系。
二、加大合作项目实施力度,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选择好与三峡库区(重点是丰都县)的合作项目,加大在基础设施建设、高效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和社会事业发展等多方面的合作力度。要在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帮助对方搞好移民搬迁和发展生产,切实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有条件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可视情况邀请丰都县企业前来参加我省及有关市举办的招商洽谈活动,引导外商和我省合资企业联合到库区开办企业,提高对口支援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