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方案,切实把专项治理一抓到底
全市10个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按照“依法整顿,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开展“六个集中整治,四个巩固提高”活动。即对乡镇小化工、小矿山、交通运输、建筑、公众聚集场所、农机等六个行业继续集中力量、重点整治。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加强监督和监察,从严治理,限期达标。凡非法的、布局不合理的,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要坚决关停。同时对燃气、锅炉压力容器、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化学危险品贮运等4个行业在以往整治的基础上,巩固成果,严防死灰复燃,要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深入治理,加强安全监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市市政公用局针对燃气治理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长效管理思路,通过“健全法规,落实责任,定点巡查,有奖举报,统一管线标识,拆违和环境整治结合,规范经营站点,建立打黑联动网络”等一整套方法,确保城市燃气安全长治久安。
结合专项治理,继续清查事故隐患,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近期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由市安全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列入全市重大事故隐患的,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等“五个落实”的要求,限期治理。对到期未治理或治理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
6月下旬、7月上旬,全市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进度情况检查、交流;11月上旬,各个专项治理情况在行业、系统内进行自查预验收;11月中、下旬,市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国家和省对我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的检查验收。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本通知的要求,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抓紧制定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后,认真组织实施。
四、立足长效,努力开创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立足防范,落实责任,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各牵头责任部门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改进和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控治理,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切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长效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进一步好转,创造安全生产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