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策略措施:1、依法保障女性与男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性别歧视,保证女性在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平等机会。2、大力发展职业技术和各类成人教育,提高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重培养妇女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体系,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女性能普遍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3、树立终身教育意识,创造有利于妇女接受教育的社会环境。4、继续做好扫除妇女文盲工作,大力普及科技知识,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努力创造条件,使农村妇女普遍受到文化知识教育和实用生产技术培训,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做好绿色证书培训和女农民技术员职称的评定工作。5、实施扶贫教育工程,使贫困女童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6、重视和发展特殊教育,对残疾妇女进行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妇女受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预期寿命。全市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满足妇女必要的卫生保健服务。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推广母婴保健知识。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达100%,妇女缺铁性贫血患病率在2000年基础上降低三分之一,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3、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100%,农村达95%以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达80%以上,住院分娩率城市达100%,农村达95%以上,新法接生率达100%.4、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5、提高妇女特殊人群的保健服务水平。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享有与本市育龄妇女同等的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为残疾妇女、贫困妇女和老年人妇女提供特殊的卫生保健服务。6、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策略措施:1、落实和完善妇幼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把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卫生改革整体规划,切实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确保对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的投入。2、开展以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提高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妇女保健知识普及率和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普及防止艾滋病知识,开展妇女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增强妇女自我保健和自我防范知识。3、巩固、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区医院、镇、街卫生院妇产科、儿科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完善技术设备。加强妇幼卫生人员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4、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大力推行妇幼保健,计划免疫,生育保险、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妇科疾病普查经费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问题,保障妇女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预期寿命和生活质量。5、发展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健康教育融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增加对社区卫生保健服务经费的投入,提高社区妇幼卫生人员医疗水平。要充分利用社区地域优势,定期免费为未能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和流动人口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检查。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生殖保健服务。6、针对妇女一生中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做好疾病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基本医疗等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妇科病普查制度,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妇科疾病,提高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7、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推行晚婚晚育,提倡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强化夫妻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加强孕前服务和管理,减少未婚人流、计划外生育、引产对女性生殖健康的危害和早婚、早育对胎儿、婴儿生长发育的影响。8、开展生殖保健科学研究,加大预防保健工作力度,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9、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10、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生育妇女的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11、把改水改厕纳入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