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甘肃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
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甘政发[2002]23号)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制定的《甘肃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02年3月11日
甘肃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
艾滋病自80年代初发现以来在世界各地迅速蔓延,目前尚无有效的治愈方法,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传染病,它的广泛流行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我省艾滋病感染人数逐年增加,预防控制艾滋病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复杂而长期的艰巨任务。为加强各级政府对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的领导,促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形成全社会参与和实施的综合治理局面,按照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国发[1998]3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甘肃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2001-2010年)》。
一、背景
我省自1993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止2001年底累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49例,分布在全省9个地(市、州),感染者全部为青壮年。艾滋病病毒是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妊娩、哺乳)三种途径传播的。我省目前以共用注射器吸毒所致的血液传播和性接触传播为主。性病作为艾滋病传播的重要因素,我省自70年代以来,报告病例数逐年增加,1995-2000年间平均增长率为38.30%,2000年报告病例数为9396例,报告发病率为36.55/10万。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艾滋病、性病的防治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支持下,逐步形成了一支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为主的防治队伍,积极开展艾滋病监测,探索了一些适宜的防制干预措施,组织了对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诊断、治疗、预防、咨询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