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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联系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并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贯彻落实省安委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汇总全省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省安委会报告。承办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二)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监督检查全省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特大事故;指导和协调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监督检查全省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全省公路、水运、铁路、民航、邮政、电信、水利、建筑、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组织、协调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煤矿安全管理处
  负责全省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煤炭企业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煤矿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负责全省煤矿救护队的管理,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队应急救灾、救援工作;负责全省煤矿矿长的培训、考核和矿长资格证的发放;负责对煤矿安全技措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5名(从省经贸委安全生产处连人带编划拨6名),另行核定29名,其中:局长1名(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兼任),副局长2名,正副处长职数12名。
  司机、打字员编制按规定核定5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五、事业单位
  山西省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所由省经贸委成建制划转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
  六、其它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后,其文秘、人事、培训、财务、党建、纪检监察等综合性职能均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相关处室承担,不再另设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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