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协调解决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其它事宜
三、工作制度
(一)工作报告制度
为保证市政府和市招商引资、企业上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招商引资、企业上市、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更好地为市政府把握全局、实施领导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实现办公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1、工作报告的原则
(1)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
(2)实行逐级报告的原则。
2、工作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1)工作人员实行日报告制度,向办公室报告每天的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对了解到的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2)办公室向领导小组实行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a、市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的基本情况;
b、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
c、须市政府研究解决的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中涉及的重要问题;
d、办公室工作计划;
e、其它事宜。
(3)对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中出现的急事、要事应及时迅速报告;必要时,应连续报告。
(二)督查工作制度
督查工作是保证决策和完善决策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我市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顺利进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1、督查工作范围
(1)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市招商引资、企业上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策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3)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批件和其它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4)县区、部门和企业就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方面反映中带有全局性、倾向性问题的督促检查。
2、督查工作原则
(1)紧紧围绕全市招引资、企业上市和重大项目工作,及时了解、反馈领导小组决策实施中的情况和问题,督促检查工作目标的实施。
(2)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和反映领导小组决策落实情况,尤其注重了解和反映决策落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3)坚持讲求实效,杜绝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