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落实
商业企业全面开票工作的通知
(青国税函[2002]75号 2002年3月12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近年来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如:在商业零售领域实行全面开票制度、推行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等,对遏制和防范利用发票进行偷骗税活动,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维护国家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发票管理的重要性在部分领导和干部的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一些基本管理制度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影响了税收征管的质量,说明我们在某些工作环节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检查考核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堵塞征管漏洞,现就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深入贯彻在商业零售领域实行全面开票制度
在商业零售领域实行全面开票制度是我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局党组已将全面开票列入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确立了对实施全面开票制度分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唤起社会各界的发票意识,发动广大消费者积极索要发票,促使商业企业主动开具发票;第二步推行商业企业和个体业户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发票;第三步全面开票与税收监控有机结合,达到税控目的,促进征管质量的全面提高。自全面开票实施以来,经过广大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面开票工作已由第一步迈向第二步和第三步,广大消费者购物索要发票的意识明显增强,全面开票初见成效,得到了总局的肯定。但是去年以来,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削弱了对全面开票的宣传力度,放松了对商业企业全面开票的检查,商业企业不主动开具发票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个体业户不开发票较为普遍。为此,今年全面开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大全面开票推行力度
全面开票制度是加强税收管理,强化税源监控的重要内容,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全面开票制度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全面开票重要意义的认识,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将全面开票工作推向深入。要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将全面开票制度与管理员制度有机结合,充实发票管理和检查人员,确定专人,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考核,确保各项目标的落实。要把全面开票制度和纳税申报制度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将纳税人的发票销售额与纳税申报销售额定期核对的目标,为全面税源监控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