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入湖河道水质达到市“十五计划”下达的年度指标,其中CODmn达到三类水体标准,TP达到四类水体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主要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十五计划”规定的本年度指标内。
三、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100%,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滨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马山生物医药工业园等市重点开放工业园区以及辖区内其它工业园区,全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污染集中治理措施;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大于90%,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3.按照创模要求,围绕运河水功能达标,搞好本辖区内责任河段的综合整治;
4.按市“十五计划”和创模要求,完成本辖区内河道疏浚清淤任务;
5.开展河道日常保洁,保持辖区内河道水面无污染物;
6.开展餐饮行业的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油水、油烟污染,完善降噪设施;
7.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面建设环五里湖、梅梁湖湖滨林带生态防护系统,建设直湖港两侧绿化带,综合整治沿湖餐厅饭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改造、关闭、取缔水上餐厅;
8.实施农田污染控制,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一般农用化肥、农药的使用总量较2001年再削减5%以上;
9.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活动;
10.巩固禁磷工作成果,确保无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行为;
11.全面实行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许可制度,关闭矿山企业5家,复垦复绿或综合利用的矿山宕口不少于累计关停数的20%,全年矿石开采总量控制在200万吨以下。
四、办实事目标
1.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将环境保护列入综合决策,环保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环保投入比重在现有水平上,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GDP的增长幅度;
3.建立区级污染防治基金,额度不低于同级政府财政的3‰;
4.完成新安污水处理厂的规划、选址和设计,力争启动建设。完成大浮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建设工程;
5.认真组织污染治理设施年审检查,安排10家以上企业进行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更新改造,确保工业废水、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6.组织河埒口周边地域的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进行集中处理;
7.重视环保宣传与法制工作,组织全区性的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执法检查分别不少于2次,在主要交通要道或商业繁华区设置大型环保公益广告牌;
8.重视环境信访,处理率、结案率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
9.新增绿地面积达到市规定的要求;
10.环保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有新的提高,环保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11.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通过三级考核验收。
2002年锡山区区长环境保护工作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1.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江苏省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其中主要过境河流出境段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段面水质;
2.城市和集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
3.区域噪声年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
4.噪声达标区、烟尘控制区建设质量有新的提高,覆盖率力争有新的增长;
5.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6%以上。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主要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十五计划”规定的本年度指标内。
三、环境综合整治目标
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100%,积极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东北塘、东亭竹园、羊尖等重点开放工业园区以及辖区内其它工业园区,全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污染集中治理措施;
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大于90%,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
3.完成市“十五计划”明确的本年度河道疏浚清淤任务;
4.做好东亭城区餐饮行业油水油烟两分离工作,完善降噪设施;
5.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一般农用化肥、农药的使用总量较2001年再削减5%以上;
6.全面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活动;
7.巩固禁磷工作成果,确保无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行为;
8.全面落实河道水面保洁责任,保持辖区内河道水面无视觉污染;
9.全面实行矿山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许可制度,关闭矿山企业3家,复垦复绿或综合利用的矿山宕口不少于累计关停数的20%,全年矿石开采总量控制在100万吨以下。
四、办实事目标
1.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将环境保护列入综合决策,环保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环保投入的比重年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GDP的增长幅度;
3.污染防治基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额度不低于同级政府财政的3‰;
4.完成《江苏省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规定的目标任务;
5.按市“十五计划”和创模要求,完成东亭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年内调试、运转,启动荡口、港下、安镇等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
6.认真组织污染治理设施年审检查,年内完成5家污染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更新改造,确保工业废水、废气持续、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