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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关于所长培和专业培训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关于
所长培和专业培训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大注税协发[2002]3号 2002年3月27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关于所长培训班和专业培训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02]0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凡前两年未参加中国税务咨询协会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举办的所长培训班的事务所所长,今年内必须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班次各所按培训时间自行选定,并于4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所长名单、培训班次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各所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安排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各期培训。参加福建培训班的,请于4月10月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参加广西培训班的,请于5月15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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