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
“三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2]2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三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三绿工程”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贸易[2001]73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三绿工程”要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消费环境为宗旨,从建设绿色环保城市的高度出发,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引导绿色消费,使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二、力争在3-5年内,全市基本实现农产品无公害化、市内及跨市绿色通道网络化、食品销售市场体系现代化,食品质量检测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围绕蔬菜、水果、大米、生猪、水产、鸡蛋等主要“菜篮子”产品,建设20个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65个生产示范园,实施检测监控面积55万亩,提供绿色食品115万吨;建设100条通过ISO9000或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绿色加工生产线;开辟2条跨省市、3条跨区市县的绿色通道;建设、完善3家绿色批发市场、100穿绿色市零售市场;在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立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室;指导双兴商品城、大连商场、韩伟集团做好全国“三绿工程”专项试点;加强“三绿工程”宣传,营造绿色消费氛围;“三绿工程”各项标准和法规基本健全。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体系。抓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绿色加工生产线建设,逐年扩大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的生产规模。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各项标准,推进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加强对农药经营和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安全用药。积极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中药制剂和高效、低毒农药。加强技术培训,传授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的绿色农业意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保护,防止污水、烟尘和其它工业废物的污染。在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畜禽屠宰、熟肉加工、水产加工、蔬菜加工、豆制品加工及主食品种加工企业中抓好ISO9000系列标准和ACCP标准的认证工作,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屠宰加工企业除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外,还要通过ISO14000清洁生产的认证。继续开展食品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