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强化环节衔接,推行“大通关”方式,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办理各类税务登记审批、核准事宜;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作用,推行方便、快捷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简化申报纳税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发票领购手续;精简税务检查,统一计划,强化调度,规范操作,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规范执法体制和行为,强化监督,公开执法,切实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
(十一) 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税务公告、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四项制度。这四项制度是当前推动我局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地税服务的重要内容。要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使全体地税干部职工理解掌握制度,在工作中认真遵守执行。
(十二) 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推行政务公开。印发《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通知》,编辑政务公开系列宣传材料,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政务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和有效。一是采用听证会、论证会、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后再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务管理规定,提高税务管理的民主性和透明度。二是通过建立《济南地税税务公告》,规范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违法案件、欠缴税款、税负核定等公告内容。设立公开栏、咨询电话,建立政务公开日,实行集中敞开式办公,网上受理审批事项、业务咨询等多种方式,建立民营企业政策辅导和税收筹划机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服务。逐步推行“点题公开”,对纳税人要求公开的事项依法公开。
(十三) 抓纳税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要求最突出、最容易产生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税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全面开展“税情恳谈”活动,彻底拆除征纳双方的“隔心墙”,建立相互交流的“连心桥”。一是以“三公一定”为重点,即税务公告、税负公榜、处罚公示、定税公开,实行税务管理公开。二是以“三制”为核心,即执法服务文明制,执法服务限时制,执法服务明示制。实行服务承诺公开。三是以“四个办法”为内容,即完善税务举报投拆办法、完善执法责任制管理办法、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违反税务公开行为处理办法,实行违规处理公开。
(十四) 结合机构改革,以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规程,开展考核评议、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管理和规范执法为重点,建立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中心的税收执法行为规范机制,促进税务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公平的、透明的税收环境。
(十五) 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
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强化措施,把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一是完善公文审批程序,凡以地税机关名义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正式签发之前,必须交法制机构审查会签,实行备查备案制。二是实行大额减免缓税审批的集体审核制度,严格权限,民主决策。三是全面推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切实提高审理质量。四是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尊重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保证处罚全过程的公正、公开和准确。五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六是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完善税收执法检查的形式、方法和手段,增强检查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逐步做到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