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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停止执行有关涉税文件的通知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停止执行有关涉税文件的通知
(哈地税发[2002]20号)


各分局、县(市)局、稽查局、社保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精神,市局从2001年12月上旬开始,对我局制发的涉税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5份市局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自2002年1月1日起对附件所列市局规范性文件停止执行。

                                  2002年3月19日

  附件: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1 哈地税二函字[1995]  关于贯彻市政府    哈达村办企业经市科
   第1号        (1995年第35号)会   委认定的,比照高新
             议纪要的函      技术企业减按15%
                        税率征收
 2 哈地税二函字[1995]  关于贯彻市政府第四  对民营科技企业生产
  第3号        次私营企业工作协调  的科技产品免征所得
             会议精神的通知    税两年
 3 哈地税二函字[1995]  关于哈尔滨饮食服务  哈尔滨饮食服务集团
  第10号        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  核心层12户企业合
             得税问题的通知    并纳税
 4 哈地税政二字[1997]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集体企业专控商品资
  第33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  金审批
             集体企业购置专控商
             品资金审批管理办
             法》
 5 哈地税函字[1997]第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办
  17号         关于企业办学校校办  学校的校办工厂减免
             工厂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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