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账冲抵化解债务。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村委会征得农户同意,可办理冲账;对村账内往来款,凡属相互挂账欠款的,可办理冲账;对村欠农户、农户欠村、农户互欠形成的三角债甚至多角债,由村委会仔细核实,积极协调,理清关系,在自愿条件下办理相关手续,实现村与农户之间多角度冲减债务,从而把村级债务依法转化为个人债务。潼阳镇岔流河村在债权债务冲抵中,以群众自愿、干部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为主要化解手段,全村共抵冲债务22.5万元,基本化解了村内债务。通过以账冲抵,全县共消化村级债务2990.27万元。
(二)回收债权化解债务。对干部拖欠公款而又拒不偿还的,采取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强行清债。对企业欠债拒不偿还或无力偿还的,通过法律手段实行破产还债。对应交欠款而未交的农户,凡有偿还能力的,规定时间还清,否则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桑墟镇司法所为配合村级化解债务下发追缴通知书460多份,追缴村级债权19.3万元。对暂时无偿还能力的农户,由村里要求其订立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对特别困难的农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同意,进行减免;对欠交专业承包金的农户,按合同违约处理。到目前为止,全县通过回收债权偿还村级债务895.54万元,订立还款计划243.41万元。
(三)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化解债务。对已签订合同发包出去而未到期的项目,凡承包基数低于群众评估价值,经双方协商做好工作可提高承包金标准。对没有合同而被群众占用的经营项目,一律收回实行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对荒滩、废地、河沟、鱼塘等资源拍卖使用权,属于集体的“四旁”植树拍卖所有权。对集体拥有的闲置厂房、设备等做到能租不闲、能卖不租,尽可能变现。塘沟镇碾盘村按照“引进、盘活、创优、化解”的指导思想,对村自来水厂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引进外来资金投入自来水厂改造,盘活了集体资产,扭转了年年亏损局面,为村民创造了优越的吃水用水条件,并通过集体资产置换消化村级债务4.5万元。潼阳镇岔流河村通过回收和拍卖集体资产,使村集体收入增加9.8万元,既还清了村内村外债务,又归还了镇财政所周转金与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通过回收、拍卖和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全县共化解村级债务2773.35万元,通过发包经营权化解村级债务198.57万元。
(四)运用“两工”化解债务。因村组杂工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用非现金结算,按每个工日规定的工价折成工日,发给工票,抵冲2001年—2004年应出工工日,工票由乡镇统一印制、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乡镇经管站鉴证后,方可有效。桑墟镇三台村村级债务较重,集体资产较小,化解难度较大。为了化解债务,保持稳定,在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讨论、群众普遍认可的情况下,坚持“严守政策、村不超标、户找平衡、两工抵冲”的化解方法,2001年共抵工日4100多个,化解村级债务6.1万元。通过运用过渡期“两工”抵冲的办法,全县消化村级债务371.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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