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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2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2年
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皖政办[2002]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纠风办《关于2002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2002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02年全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纠风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政风建设,为“加快发展,富民强省”服务。主要任务是:
  一、以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全省县级以上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逐步扩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范围。要按照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01]308号)要求,对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在扣除医疗机构应有的药品差价收入后,形成的降价中要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于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较大的药品,要有50%以上的金额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要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整顿力度,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规避招标、违规操作、向投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等行为。
  二、以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重点,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加强对中央和我省有关农村税费改革方针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全面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收费公示制、村级报刊费用限额制等制度;深入治理农民反映强烈的农村中小学、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用电用水、农机和土地承包等方面的乱收费问题。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涉农案件查处办公室的作用,认真查办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行为和涉及农民负担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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