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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国税局金税工程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

  2、接收数据前必须首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不得接收。
  3、负责专用发票进、销项数据采集,对基层分局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应执行先打印报表,审核无误后再传数据的制度),如发现发票明细数据和统计表数据不符的,查明原因,及时修正。
  4、负责一般纳税人基本情况数据采集。从征管系统通过软盘或网络传递取得一般纳税人档案、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明细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审批信息,录至一般纳税人档案库。无法从征管系统取得的数据,依据纳税人填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明细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审批信息,手工录入各项数据至一般纳税人档案库。
  5、负责失控发票数据采集。对骗卡(二卡)、骗机、骗票的情况一经发现,应立即向领导报告,并立即将骗走的空白专用发票信息录入到防伪税控系统中的“失控发票库”中去,以便在全国追查。
  6、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完整地录入一般纳税人档案变动信息及失控发票数据,不得无故滞后或漏采、错采数据。
  7、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数据的准备工作,不得无故滞后。
  8、将采集的数据完整读入稽核系统,不得重复或遗漏。
  9、负责对采集的进、销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对稽核比对的结果,要及时接收,对缺联、滞留的原因要及时查明,填写《防伪税控缺联、滞留原因分析表》,及时上报市局。
  10、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系统设备,不得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系统设备损坏。
  11、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九)日常稽核岗位(设于稽核评税科)
  (内容与主管税务机关岗位设置及职责中“日常稽核岗位”相同。)
  (十)管理责任区岗位(设于责任区管理科)
  (内容与主管税务机关岗位设置及职责中“管理责任区岗位”相同。)
  (十一)综合统计管理岗位(设于综合业务科)
  1、负责对金税工程有关系统运行业务的考核工作。
  2、负责对金税工程有关运行业务的各类报表的收交、汇总、整理、填写、上报工作。
  3、负责查看(每日三次)市局挂在网上及电子信箱中的信息,对需管理部门负责经办的信息(指市局要求各地做好的工作)必须立即打印出来,告知科内领导,并通知各岗位按规定执行,不得延误。
  4、负责对金税工程有关文件、通知的收、发、打印和保管工作。
  5、负责对发票协查情况进行统计。
  6、负责对下列统计表进行打印统计并上报市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情况统计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采集情况统计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类统计表》
  《失控发票明细表》
  7、负责对稽核系统的运行工作做好台账记录。
  8、完成市局临时通知布置的各项数据统计、汇总任务。
  9、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随时进行记录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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