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方针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把贫困残疾人纳入扶持范围,列入工作计划,采取优先考虑并适当倾斜等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
——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扶持贫困残疾人。
——坚持扶贫开发到户到人。以增加残疾人贫困户经济收入为目的,针对残疾人特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扶持到户到人。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残疾人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坚持“不等、不靠、不要”的原则,积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
——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发展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素质,合理布局特殊教育机构,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大力开展残疾人科普知识教育和实用技术的培训。普及残疾预防知识,降低残疾发生率,逐步扩大康复医疗覆盖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社会兴办以安置残疾人就业为目的的庇护性企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和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
三、途径
山区:山区中心任务是扶贫开发工作,集中中央和地方的扶贫资金,逐级分解扶贫计划,完善扶贫工作体系,严格目标责任制,切实把可扶持的贫困残疾人优先纳入其中,优先予以安排项目进行扶持。在实施“千村扶贫工程”中,应有针对性的确定残疾人贫困户的具体项目,在安排分配资金时,优先考虑并适当给予倾斜。真正做到残疾人扶贫目标到户、项目到户、资金到户、措施到户和效益到户,分期分批实现稳定解决残疾人温饱的目标。
川区:川区残疾人多数是贫困户,各市(县)政府要把解决残疾人的温饱作为当地扶贫解困的重点,针对残疾人特点,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安排落实扶贫资金,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贫困残疾人数量和实际需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扶持资金到户,扶持项目到户,帮扶干部到户等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温饱问题。同时,自治区将继续安排中央康复扶贫资金支持这些地区的残疾人扶贫工作,帮助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四、资金投入与管理
南部山区用于贫困残疾人的扶贫资金,在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给该地区的扶贫资金总额中统筹安排,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对川区各市(县),自治区将继续安排和增加中央康复扶贫资金,市(县)政府按1:0.3的比例匹配资金。同时,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对残疾人扶贫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