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废止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
(湘政办发[2002]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意见
2001年,全省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扭亏增盈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51.67亿元,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实现利润28.58亿元。但是,整体经济效益水平还不高,仍有少数企业亏损严重;亏损面还居高不下。2002年是我国加入WTO后的第一年,也是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战略决策的第一年。因此,要进一步做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努力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实现企业增效,财政增收,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现就2002年全省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扭亏增盈工作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的战略决策,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拓宽盈利企业效益增长通道、中小企业改革发展通道和亏困企业市场退出通道,提高盈利水平,缩小亏损面。
二、扭亏增盈工作目标
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2001年增长8%;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8%,力争突破历史最好水平;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亏损企业亏损额下降5%。亏损面控制在合理水平,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有所提高。
三、扭亏增盈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