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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转发《省办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整改措施》的通知

  三、加强农机监理收费管理
  1、严格执行省里批准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可低可高的按低限收。
  2、农机监理收费要开具省财政统一印制的票据。
  3、继续推行完善“票款分离”制度。
  4、严禁搭车收费和其他变相收费行为,杜绝“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的发生
  四、省农机监理站设立监督电话一部,号码为8946277。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及时核实,依法查处。
  五、加强农机监理队伍作风建设,为“提效”、“提速”奠定基础。
  1、召开全省性会议、下发文件、表彰先进等严格按省办要求执行。
  2、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的和接到的电话要热情受理,按规定时限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也要介绍到相关处站,积极帮助协调、联系、服务。
  3、实行AB角制,每项业务都明确两个以上负责人,密切配合,互相补位。
  4、加强调研工作,按时按质地完成省办下达的调研题目,为领导决策提供资料。
  六、《山东农机化》杂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要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编印质量,加快工作节奏。来稿登记当天完成,稿件审读5天内完成并分发各专栏编辑;新杂志印出后3天内发往各地订户手中,增强杂志的时效性,使广大机手在最短时限内看到新的知识和信息。
  农机鉴定站:
  一、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对部分工作进行调整。行政事务接待由站综合科负责,业务接待受理工作由站科技科统一负责;业务工作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由科技科负责业务受理和咨询,综合科负责财务管理,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为方便工作,三科室部分工作采取联合办公。大力精简会议、压缩文件。能用文件、电报、电话联系解决的事项,不召开会议;能用电报、电话通知的事项,不发文件。
  二、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来站办理业务,要求随时受理,受理工作限定一日内完成,来电来函申办业务,限二日内给予答复;检验室接任务书后,限五日内到达检验地点,检验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完成检验报告编写、审批等有关手续。
  三、开展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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