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保证机关和办属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发放和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带头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
1、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2、严格执行《
会计法》和《
统计法》,依法加强农机财务管理工作和农机统计工作。
3、坚持政务公开,对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坚持集体研究,领导批准,公正、公开、公平,公开申报程序和申报制度。对“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制。对全省性项目和财政规定项目的机具购置、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
监督管理处:
一、提高工作效率。实行承诺服务,推行首问和首办负责制,认真负责,及时办理;相关事业单位来处办理办发文件等事宜,凡材料完备、程序符合规定的,在处内原则上当天办结并送交综合处,特殊情况要特事特办;接待来处办理公务人员、接听电话等,实行首问和首办责任制。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也要热情服务,并及时介绍到有关部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恶劣作风。
二、转变工作作风。
(1)精简会议。今后按照省办要求不再召开工作例会;
(2)精简文件。按省办要求大幅度减少文件。
(3)办领导安排参加的重要会议和其他公务,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及时报送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调查研究和有关调查研究工作,点面结合,按时完成年度调研任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处内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工作提速,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突出工作重点,对玉米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等有关工作内容,要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办里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完善规章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科技质量处:
一、提高工作效率。省办有关农机化科技项目和成果鉴定会所需材料的初审时间,由1个月缩短为10个工作日。省科技厅下达的项目,其鉴定材料的报批在省办不超过5个工作日;相关事业单位来处办理办发文件事宜,凡材料完备、程序符合规定的,在处内原则上当天办结并送交综合处,最长不超过2天。有特殊情况的,要特事特办;接受有关领导工作指示、接待来处办理公务人员、接听电话等,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及时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也要搞好服务,并负责介绍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