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预期发展目标
根据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配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队伍层次、专业和年龄结构;改善和调整人才的区域布局结构.行业布局结构;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在扩大队伍规模的同时,着力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决策人才、高科技人才、复合型人才及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人才脱颖而出和激发创新活力的政策环境。
“十五”期间,要着力创新人才机制,建立健全面向市场的开放有序的人才流动新机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面向国内外吸纳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机制;形式多样、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人才培养开发新机制;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新机制。
“十五”期间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总量目标:到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91.8万人,年均增长4.2万人。培养和引进100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术、技术拔尖人才,10000名在学科、专业领域有所突破、有所专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后备人选。
结构目标:到2005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比重提高到65%。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的职称结构比例达到1∶5∶9。布局目标:到2005年,我省国民经济三次产业人才总量的比例分别为4%、20%、76%;“八大战略工程”急需的特色农业工程、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工程、旅游产业开发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信息化工程,城镇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工程等专业领域的人才的年递增率达到10%-12%左右。
三、实现和完成目标任务的措施
(一)实施环境建设工程,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以观念创新、体制创新、环境创新为重点,冲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依靠行政手段配置人才等陈旧观念的束缚,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是资本、人才社会化的观念,逐步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使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地区、部门整体发展规划同步推进,并有所侧重。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组织、计划、财政、教育、科技、卫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推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制定有利于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有利于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有利于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晋工作的政策;有利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合理使用现有人才的政策,创建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要制定有效的奖励制度,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制定和建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人事法规建设,尽快制定《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制度,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健全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形成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多元化的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体系。建立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区和高级专家公寓,完善医疗、休假等制度,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