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局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机构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配置CT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常规X线检查设备和相应人员、技术等条件;
  2、申请配置MRI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配置和使用CT2年以上;
  3、申请配置X-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配置和使用直线加速器1年以上;
  4、申请配置Y-刀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备神经外科专业设备及技术条件;
  5、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定在已被评为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和同等条件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内实施。
  6、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具有已经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的医师和技术人员
  第七条 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程序是:
  1、CT、医用直线加速器和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PRK)的配置程序。
  由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向区、县(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一式三份,《大型医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二份。区、县(市)卫生局提出初审意见,上报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核准的CT、医用直线加速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年度配置计划和公布的年度指导装备机型统一审批,并上报卫生部备案;领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2、MRI、X-刀、Y-刀、超高速CT、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的配置程序。
  由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向重庆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一式三份,《大型医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一式二份。区县(市)医疗卫生机构的申请由所在区、县(市)卫生局转报。重庆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核准的年度配置计划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卫生部审批,领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第八条 对需要更新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填写《大型医用设备更新申请表》一式三份,其程序与申请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相同。
  第九条 对大型医用设备的购置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只有具备《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方可购置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进口大型医用设备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以卫生部或重庆市卫生局签署批准意见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为依据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对外签署合同。全市大型医用设备采购由重庆市卫生局采取“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的方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