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转发市公安局、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征收迁入我市入户人员综合性补偿费的报告”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992年7月21日发布(政办(1992)60号);
四十八、关于加强社会办医、个体行医管理的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2年8月1日发布(合政(1993)154号);
四十九、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登记管理的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3年8月20日发布(合政(1993)169号);
五十、关于印发《合肥市工业企业国有民营试点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3年12月11日发布(合政(1993)238号);
五十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3年10月8日发布(政办(1993)162号);
五十二、合肥市人民政府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4年1月17日发布(合政(1994)18号);
五十三、关于继续收取城市防洪设施建设维护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4年3月3日发布(合政(1994)40号);
五十四、关于同意对个人购买小汽车、大轿车征收消费附加费的批复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4年8月26日发布(政办函(1994)9号);
五十五、关于合肥市“个体私营经济示范区”享受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1月18日发布(合政(1995)12号);
五十六、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市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3月6日发布(合政(1995)46号);
五十七、关于调整开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商业网点建设资金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3月25日发布(合政(1995)61号);
五十八、关于印发“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4月22日发布(合政(1995)81号);
五十九、关于对省分配给我市的调控化肥实行“平转议”销售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5月7日发布(合政(1995)90号);
六十、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奖励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6月5日发布(合政(1995)109号);
六十一、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有小型企业产权出售改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6月13日发布(合政(1995)118号);
六十二、关于征收城市电网改造资金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6月26日发布(合政(1995)134号发布);
六十三、关于学习贯彻《
合肥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军分区1995年8月3日发布(合政(1995)158号);
六十四、关于禁止在城区乱写、乱画、乱贴的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8月10日发布(合政(1995)164号);
六十五、关于在全市开展卫生大扫除的通告 合肥市人民政府1995年8月25日发布(合政(1995)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