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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2002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是:①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和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②依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等行为;③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肃查处工程勘察设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④完善监理制度,严厉相处监理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⑤积极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用经济手段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⑥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范围是:所有投资在50万元以上在建(包括新开和在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包括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在建筑市场运行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
  (一)检查业主执行各项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情况,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和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从规划“龙头”抓起,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有关部门要建立沟通监管信息的制度。对于违反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罚。
  2、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地勘报告、市政桥梁、装饰装修设计应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对经审查发现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设计单位修改。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等法律、法规,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必须全部实行工程招标,建设单位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对于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有规避公开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的,除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办法,同时禁止让投标价格低于合理成本的投标人中标的行为。充实和完善我省的评标专家网,搞好评标专家的年审、继续教育及考核的管理工作;通过对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素质,规范其机构的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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