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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人事部门要积极做好经济薄弱地区人才资源的开发工作,制定和落实吸引各类人才到经济薄弱地区创业、服务的优惠政策;逐步建立苏北农村人才市场网络体系,引导各类人才投身苏北农村经济建设。
  ——宣传、文化、广电部门要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快经济薄弱县、乡的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建设,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要结合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实际,加强与农业、教育部门合作,发展广播电视教育,促进农业科技知识传播。
  ——卫生部门要注重改善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条件,加强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农村基本卫生医疗和保健水平。大力推广以大额费用合作医疗为主体、社会医疗保险为发展方向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减少农民因病致贫情况的发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组织农村劳动力输出,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减免相关费用,推动农村劳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民政部门要在加强救灾救济工作的同时,做好苏北农村草危房改造扫尾工作。进一步帮助经济薄弱乡(镇)改善敬老院等社会福利设施。
  ——计划生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经济薄弱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人口增长率控制在计划之内,杜绝超生的情况发生。
  ——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残联等各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协助各级党委和政府,做好科技、文化、卫生等的下乡进村工作,提高经济薄弱地区群众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
  ——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扶贫协会和基金会、老区开发促进会等民间团体,都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参与扶贫开发。
  ——苏南经济发达地区要发扬先富帮助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精神,主动积极地帮助苏北开发利用资源,搞好项目对口协作,安排劳务输出,扩大干部交流,从人才、技术、项目、管理、资金等方面,努力支持挂钩市、县经济的发展。同时,要重视对本地区少数贫困户的扶贫济困工作。
  苏中地区和黄桥、茅山老区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组织好区域内部挂钩协作,加大对贫困乡村的帮扶力度,共同完成扶贫开发任务。
  各级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扶贫工作责任制,对成员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并在挂钩帮扶单位中开展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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