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发[2002]5号)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2年4月2日
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
序言
(一)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江苏省扶贫攻坚计划》,采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帮扶责任;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实行“五方挂钩”,动员各方参与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大加快了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的发展步伐。苏北地区的区域经济规模、基础设施条件、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部跨上了新的台阶,如期实现了扶贫攻坚的两步奋斗目标:1997年底,解决了208万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基本脱贫;2000年底,实现了以县为单位基本达小康。这在苏北和全省经济发展的进程中,都是一次重要的历史性跨越,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扶贫开发是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的历史任务,完成《江苏省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目标只是这项历史任务的一个阶段性胜利。由于苏北在总体上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小康的基础还不牢,还有为数不少的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仍较突出,与发达地区相比,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此基础上实现宽裕的小康,还需要艰苦的努力。至于缩小南北差距,实现区域共同繁荣富裕,更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奋斗过程。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扶贫开发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加快苏北及其他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三)“十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宽裕型小康社会,为实现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加快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没有苏北的宽裕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宽裕小康和现代化。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精神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从我省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区域共同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扶贫开发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