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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
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2]34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园区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的补充规定》精神,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发展,推动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努力实现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十五”发展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园区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一)高度重视和认识园区发展在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腾冲、华坪、开远和隆阳四个省级园区,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实验区,所在地、县政府要以省级园区的高度来深化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为全省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提供经验。没有省级园区的地州市可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建立自己的园区,提供样板,作出示范,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经验。
  (二)把园区建设作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开发建设园区是我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坚持放心、放胆、放手和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规模、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数量、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范围的方针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园区建设。通过园区建设,带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园区建设要与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小城镇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对内对外开放紧密结合,使之成为提升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积极探索园区发展的路子。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以发展区域特色产业群体和科技型产业为重点,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相对优势,不唯成分看实践,不抠比例看发展,不限速度看效益,实现成片开发。要依托产业支撑,不断总结和完善一区多园、一园多点、一区一街,自主开发、滚动发展的路子,尽快建成各具特色的园区,使之成为我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改革试验区、优化产业结构的基地、对外开放的窗口,促进我省园区的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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