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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事厅关于甘肃省国家公务员“十五”培训规划的通知

  3.突出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公务员进行各种新知识、新理论的培训,进行各种新技能的训练。要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在对全省公务员普遍进行WTO基础知识培训的基础上,结合职位特点,对公务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强化培训,对重点行业的公务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培训,使我省公务员能够全面了解WTO的基本规则,学会按国际惯例办事,能应用规则处理相关政务,逐步提高我省公务员的国际交往水平。
  4.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活动,提高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和司法部“十五”期间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培训活动的安排,对我省公务员普遍进行一次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和要求以及专门法律等。通过培训,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和与工作有关的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我省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创造适宜市场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培训结束后,按照人事部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填证确认。
  5.制定并试行“公务员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公务员素质教育是指对各级各类国家公务员,按不同职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识,以及为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所开展的一种岗位资格培训。通过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以达到促进公务员学习、提高公务员基本素质的目的。“十五”初期,规划、设计出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随着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机构改革的进程逐级推行,边试行、边完善,到“十五”期末,全面展开乡以上各级行政机关中处级以下公务员的素质教育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6.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调动组织和个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脱产或不脱产参加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改善我省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到2005年,力争全省地级以上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5%,县、乡行政机关达到50%,并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每年培养100名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高层次行政管理人才。
  7.配合机构改革,积极做好分流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地方机构改革分流人员的培训,是“十五”期间的一项特殊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机关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学习和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省人事厅的统一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为人才储备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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