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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
(苏政发[2002]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给农业带来的挑战,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实现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龙头企业的重大意义
  1. 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发展和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龙头企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效益,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来看,龙头企业的规模偏小,综合实力还不强;产品加工档次较低,科技含量还不高;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辐射带动作用还不显著;区域特色、产品优势不明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及时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不断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切实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努力保持农村的繁荣稳定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2. 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做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农业应对工作。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总抓手的农村各项改革正在展开,粮棉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尤其是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进一步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完善农业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有利于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增强农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3. 进一步实施龙头带动战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加快龙头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有利于开拓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是强农之举,富民之道,增效之策。
  二、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明确发展龙头企业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
  4. 发展龙头企业的指导方针是:围绕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根本出发点,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大力培育一批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的市场化、规模化、科技化和外向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快更好地发展,提高我省农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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