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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意见

200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和我国“入世”的新形势,继续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纠风工作方针,以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为主题,抓住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治理和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在深入治本和加强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使行风评议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上抓出成效,专项治理在巩固中有所发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市行风建设的水平有新的提高,促进政风和行风的好转,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上海的城市综合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加强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监督
  1、组织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行风评议
  主要围绕劳动保障系统在履行与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关系密切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方面履行管理服务职责、开展政务公开、严格执法、规范收费、清正廉洁等情况来开展。通过评议,总结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做法与经验,找出在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促进劳动保障系统的作风建设,更好地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
  2、组织对街道、乡镇开展政风评议
  主要围绕是否为民办实事,是否公正执法,是否廉洁勤政来进行。通过评议,推动基层政权机关转变作风,加强民主监督和内部制约,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现象,更好地联系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评议工作由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区县纠风办组织协调,聘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市纠风办做好指导和推动工作。力争用二至三年时间完成对所有街道、乡镇的政风评议。
  社区评议要继续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问题,抓巩固、抓整改、抓落实。
  3、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民主评议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和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围绕旅行社和导游队伍中的乱收费、欺宰游客、违规经营、私拿回扣、服务态度差等问题来进行。评议对象主要是旅游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评议,遏制旅游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切实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旅游市场秩序的好转。
  4、组织开展全市政风行风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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