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
加快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02]30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1998年以来,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果断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长期建设国债,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拉动经济增长.我区认真贯彻中央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在国家的关心和支持下,4年累计争取国债投资67.92亿元,项目投资总规模267.5亿元,到2001年底已累计完成投资174亿元,占总投资规模的65%。国债投资使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年均20%以上的快速增长势头,为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办成了许多想办而没有能力办的大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连续4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确保大多数在建国债项目在年内干净利落地建成投产,充分发挥国债投资效益的指示精神,现就我区加快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回忆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
国债投资投向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最急需的领域,国债项目建成后将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善落后交通状况。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居民生活条件和环境质量、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扩大和培育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各地市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本着对未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工作部署,知难而进,扎实工作,高度重视在建国价项目的收尾工作,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建国债项目按期完工。
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在建国债项目收尾工作
按照国家计委的部署,大部分在建国债项目按照合理工期,应在年内基本完成,已到了全面收尾阶段。在2002年底全部建成的25个国债建设方面中,涉及我区的有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气象、干线公路、西部通县公路、村村通广播电视、血站建设、高技术产业化、设备国产化、中小学危房改造、高校扩招和西部教育、第一、二批农网改造、公检法司设施、城市基础设施、贫困县公路、旅游基础设施等16个方面,总投资规模168.2亿元。到2001年底,这些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约70%,已经基本具备整体收尾的条件。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与国家计委等有关部委签订了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承诺这些项目在年内确保建成,交付使用。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今年要求整体建成的16个方面的国债建设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签订建设任务、工程质量责任书,排出进度,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按此督促检查。要求今年建成的国债项目,年底前实物和资金工程量必须完成95%以上。对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或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资金管理问题的,要追究责任方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001年以前已经建成的国债项目,也要签订责任书,以利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