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江油电厂新建60万千瓦燃气机组上网电价的承诺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江油电厂新建
60万千瓦燃气机组上网电价的承诺函
(川价函[2002]45号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巴蜀电力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出具江油电厂2×3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还本付息电价的承诺函的请示》(川蜀电司(2002)33号)悉。由巴蜀电力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合资新建的江油电厂2×30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是四川省政府“十五”规划重点项目,项目建议书已上报国家计委转报国务院。
  根据国家现行电价政策,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1)701号文件精神,同意江油电厂新建2×300MW燃气机组建成投产后,其上网电价按同类发电项目经营期还本付息平均上网电价核定。具体上网价格,待电厂投产后,按价格管理权限审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