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2年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的通知
(晋政发[2002]4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200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有关部门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立法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立法是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证,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有立法起草任务的部门,要把立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程,下功夫抓紧抓好,高质量地完成计划规定的立法项目。没有立法起草任务的部门和市地,要紧密配合、支持协助起草部门,积极提供情况和建议,共同做好立法的有关工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认真做好立法草案的审核把关工作,保证今年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的圆满实现。
附:2002年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2002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26件)
(一)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的项目(4件)
1、
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省交通厅
将于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
山西省旅游管理条例省旅游局 省旅游局
将于7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3、
山西省防震减灾暂行条例 省地震局
将于5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4、
山西省经济合同监督管理条例 省工商局
将于7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项目(3件)
1、山西省全民健身促进条例 省体育局
将于5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