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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国税局贯彻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
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2]61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大连市国税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二年四月三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

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为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堵塞集贸市场税收漏洞,挖掘潜力,保证集贸市场税收管理秩序的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集贸市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大连市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金人庆局长提出的“统一规范,全面整顿,积极引导,分类管理”的要求,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迎接挑战,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和强化各类集贸市场的税收征管,保护合法经营,打击偷税行为,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推进依法治税。
  二、 时间安排
  市局决定从2002年4月1日开始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贸市场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三、 组织领导
  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全国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国的集贸市场发展迅速,各类集贸市场在规模、数量、经营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于活跃城乡流通、改善人民生活、解决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看到,目前各类集贸市场税收漏洞依然很大,区、市(县)之间税负不平衡,有税不收的现象依然不少,有的甚至成了“逃税特区”。这种状况如不改变,势必影响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税收流失。为此,各征收局务必要把加强市场税收管理提高到关系市场经济命运和遵守WTO规则的高度加以认识,要把此次集贸市场专项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各征收局要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税政科(处)长、征管科(处)长、票证科(处)长及相关查管科(处)长、税务所所长为小组成员的集贸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设立集贸市场专项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局征管科(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步骤。为使此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单位要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切实达到通过此次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使集贸市场税收秩序得到大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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